关于标准化试点自我评估方案的通知
编辑:网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21-10-12
各部门、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为了顺利地通过试点的验收,现对标准化试点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制定如下评估方案:
一、成立评估小组
评价小组组长:吴仲城
评价小组副组长:黄叙新、彭辉、陆红梅、魏久生
成员:韦娜、刘莹、姚瑞、汪平、李昂、王雅卿、余伟。
二、评价时间:计划于2021年10月19日-20日。
三、评价依据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
GB/T24421、GB/T13017和各认证体系国家标准。
GB/T1.1-2020。
四、评价范围
基本要求、标准体系、标准实施及持续改进和绩效。
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