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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和天津市合作又添新举措

文章来源: 科技部网站 / 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科院和天津市双方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内容要求和院市合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天津市科委设立“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支持院市合作项目,以科技支撑美丽天津建设。
 
        该专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固废和土壤三个重点领域。专项实施期限三年,重点围绕大气污染精细化溯源、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大气重点区域防控、饮用水安全保障、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恢复、污水处理与水资源利用、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污染土壤修复等方面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难点,新增一批先进产品、工艺、设备,建成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效果好的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区或示范工程,放大科技成果示范带动效益,促进天津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
 
        专项紧密结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中《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天津市清洁村庄行动方案》以及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6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6〕6号),利用中科院资源助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在大气、固废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