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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1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网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20-12-08
各中心:
       安徽省2021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见安徽省科技厅网站《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82903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中心严格对照通知要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内容进行申报,申请人必须符合条件规定,每个中心限报一项,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如有合作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2、项目类别。2021年组织申报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四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3、限额要求。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分别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推荐。面上攻关类、生态环境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实行限额推荐,创新院各有1个申报指标,其他限额专项无申报指标。其中,生态环境专项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
       4、申报流程。请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服务平台”下面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提交上报。
       (1)申报限额项目:请申请人于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平台建设部,12月20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申报项目PPT发送至平台建设部351441819@qq.com,逾期视为放弃。创新院根据申报情况及限项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
       (2)申报不限额项目:请申请人于12月27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并联系平台建设部进行审核。

       联系人:平台建设部  韦娜
       联系电话:65695307

       附件1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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