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经技术转化部申请、创新院院务会审议,拟将以下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已成立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给予有关重要贡献人员股权奖励,公示如下:
拟以2项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胶粘剂或涂料现场涂布固化装置”、“ 一种光热两用烘箱” 作价入股“合肥中科合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我方无形资产价值约200万元。本次执行股权奖励比例70%,总奖励金额140万元,奖励对象:臧庆团队。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以上股权奖励事项予以公示,时限为15日,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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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