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等相关政策,经技术转化部申请、创新院院务会审议,拟将以下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已成立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给予有关重要贡献人员股权奖励,公示如下:
拟以2项知识产权——“ 一种含钼酸根溶液的制备方法”、“一种液相中脉冲激光辐照调控二氧化铈纳米材料氧缺陷的方法” 作价入股“合肥中科纳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我方无形资产价值约260万元。本次执行股权奖励比例70%,总奖励金额182万元,奖励对象:刘俊团队。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以上股权奖励事项予以公示,时限为15日,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175494017@qq.com 联系电话:6569530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32972470@qq.com 联系电话:65695317
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