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加快推进科技合作平台投资企业清理的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皖全创改2016-7号-关于印发合肥创新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拟对本单位所持有的合肥中科蓝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睿”)股权进行转让。现将转让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中科蓝睿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合肥创新院占股2%(认缴10万元,实缴10万元)。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科蓝睿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544525.02元,对应合肥创新院实缴股权评估价值为-72174.11元。经与中科蓝睿经营管理层及各股东沟通,各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孙丙宇以0元价格受让该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以上转让事项予以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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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二O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