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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

编辑:网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15-09-22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 《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举措。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足现有、放眼前沿,创新驱动、开放合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质量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努力推动我省增长动力实现新转换、产业发展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走出一条符合中央要求、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创新能力大幅增强,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制造强省地位初步建立,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一)产业结构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和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进步对各产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力争达到5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到60%,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5。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二)质量效益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突破6500亿元。中国驰名商标超过4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150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经济总量扩大。经济增长速度全国争先、中部领先,总量再上新台阶,由现在的2万亿元向4万亿元冲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力争突破3万家,培育一批跻身全国前列的经济强市、强县和园区。
 
        (四)人均指标前移。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位次进一步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万美元 (按目前汇率)。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人均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重点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以加快建设第一批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带动效应。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推进后续批次基地建设,鼓励相关市县和园区发挥区域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扩大基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加速集聚,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打造20个左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1.5万亿元,其中10个左右基地产值突破千亿元,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围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新业态拓展,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工业产品研发设计、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促进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家电、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绿色食品、轻纺鞋服、资源再生利用等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发展接续产业,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点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船舶及配套、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和特种车辆、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实施军民先进技术相互渗透,建成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稳步持续化解过剩产能。到2020年,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20%左右。
 
        (三)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以市场化、产业化、品质化、社会化为方向,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发展,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积极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壮大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品牌和标准化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产业。依托中心城市、工业集聚地和交通枢纽,创新服务业功能区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完善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到2020年,建成20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全国500强服务业企业力争达到25家。
 
        (四)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改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大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广农业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农业新业态和商业模式。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 “五大示范行动”,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示范区、示范主体建设。到2020年,家庭农场力争达到10万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50家以上。
 
        (五)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坚持需求导向,让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增长点。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进一步用好利益分配杠杆,让创新人才获利,让创新企业家获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研发平台。实施创新企业百强计划,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产业战略联盟。推动开放创新,引进或并购境内外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研发机构。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语音技术、量子通信、“互联网+”、机器人、智能家电、数控系统、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中药、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强攻关。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国家级创新平台超过160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5000家。
 
        (六)民营经济提升工程。引导优质资源向民营企业集中,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和集约发展之路。深化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引进更多省外境外企业家、战略投资者、技术和管理人才来皖投资兴业,推动更多徽商“凤还巢”。把发展民营经济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更多社会成员兴办经济实体,以民办公助等形式支持一批融技术、风投、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建设。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鼓励推动民营资本投资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铁路、电力等领域,切实做到平等准入、放手发展。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搭建信息平台、做好示范推进,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到2020年,民营经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新增注册企业70万家以上。
 
        (七)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坚持集群发展、绿色集约、产城融合、示范带动,实现开发区由数量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明确各类开发区集群化发展方向,增强开发区集聚要素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聚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加大对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索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机制,创新闲置土地盘活方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优化开发区产业、城市、生态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开发区创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深化园区合作共建机制,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到2020年,把开发园区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平台,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开发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经营收入超千亿元的园区。
 
        (八)县域经济振兴工程。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绿色生态、转型发展,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不断释放发展活力动力,奋力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突出项目带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入;突出特色优势,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突出招商引资,进一步强化开放发展;突出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到2020年,县域经济总量突破15万亿元,超过50%的县域经济总量突破200亿元,县均财政收入超过25亿元。
 
        (九)质量品牌升级工程。以争创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等为引领,以培育“名企、名牌”为抓手,推动“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升级。坚持招大引强与内生培育相结合,支持企业推进管理对标、流程再造、兼并重组、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公司,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计划,建立食品、药品、母婴用品、汽车等重点消费品领域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追溯制度。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国际国内名牌。加强品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创牌、用牌、护牌的良好氛围。每年评选一批省级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产品并给予奖励。到2020年,安徽名牌产品达到2000个,品牌经济比重超过60%。
 
        (十)人才高地建设工程。造就集聚一批企业家、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增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家精神,把握创新为源、质量为本、管理为基、绿色为重、人才为先五个关键点,推动企业在竞争合作、优胜劣汰中做优做强做大,多措并举扶持企业优秀经营人才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爱护、服务、成就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依托骨干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与引进。以国际化视野建立完善引人、用人和育人机制。加大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方面的奖励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股权和期权激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建设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终身培养培训体系,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表彰和奖励力度。到2020年,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创业团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带动。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是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要支撑。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抓好转型升级重点工程项目库建设,补强短板、增强后劲,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围绕新建、续建、竣工、储备等关键环节,注重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精准发力,建立“四督四保”(督新建保开工、督续建保竣工、督竣工保达产、督储备保转化)推进机制,着力提高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健全省领导联系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完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水电路网和污染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二)强化改革创新。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四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和网上运行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开放发展。坚持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针对产业链核心环节和薄弱环节,坚持理念创新、方式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有计划、有步骤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加快提升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以及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机遇,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支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加速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以大开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环境营造。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法惩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鼓励创新创造。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应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突出目标导向,整合省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好每年20—3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作用,设立总规模800—10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企业上市力度,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省财政每年安排30亿元左右的担保类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全面开展“税融通”业务,引导银行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促进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五、组织领导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上下必须高度重视。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 “三严三实”的精神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日常服务工作。每个重点工程成立专项推进小组,由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相关省直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重点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具体承担工程实施计划的制定,协调落实重点工程推进小组议定的事项和日常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市县要比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各地、各部门要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推进行动计划落地生根。省直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抓紧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好实施方案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的对接,突出系统性、科学性和协同性。明确实施方案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重大项目、节点计划、推进举措等内容,确保重点工程推进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高效的重大项目跟踪调度和区域协作机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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